⒈ ?亦作“駁論”。
⒉ ?文體名。猶駁議。
⒊ ?通過反駁對方的論點(diǎn)來闡明自己的論點(diǎn)。
⒈ ?亦作“駮論”。
引《晉書·杜軫傳》:“軫 博聞廣涉,奏議駁論多見施用?!?br />宋 葉適 《運(yùn)使直閣郎中王公墓志銘》:“常 之獄,有手刃傭主及家數(shù)人皆死,焚其廬。州以無證佐奏裁。公亟具駮論如法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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