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?立禪杖于地。謂僧人留止。
引明 鄭仲夔 《耳新·正繆》:“鵝湖 去 鉛山縣 北十九里, 東晉 時(shí),有雙鵝育子成羣而去,故名。至 唐,大義禪師 植錫山中,羣鵝復(fù)還故處?!?/span>
上一篇:《枉訴》
下一篇:《附錯(cuò)》
Copyright ? 2022-2024 顧邦查字典 | 贛ICP備17010294號(hào)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