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?官名。掌詔命及呈奏案章等事。
⒈ ?官名。掌詔命及呈奏案章等事。參閱《文獻(xiàn)通考·職官五》。
引宋 孟元老 《東京夢華錄·下赦》:“樓上以紅綿索通門下一綵樓,上有金鳳銜赦而下,至綵樓上,而通事舍人得赦宣讀。”
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七:“玄宗 聞其名,差一個通事舍人姓 裴 名 晤,馳驛到 恒州 來迎。”
⒈ ?職官名。東晉至唐代設(shè)有此官,掌呈遞奏章、傳達(dá)詔命,或朝見引納殿庭等事。唐代以善詞令者為之。
引《初刻拍案驚奇·卷七》:「玄宗聞其名,差一個通事舍人姓裴名晤,馳驛到恒州來迎?!?/span>